关于开展2016年泰兴市政府助明工程的通知
来源:泰兴市残联 日期:2016-4-11 10:03:39 作者:泰兴市残联
泰残发〔2016〕17号
各乡镇(街道)残联:
为进一步巩固“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市”创建工作成果,为贫困家庭的白内障患者提供免费复明手术。经研究决定,今年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“2016年政府助明工程”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救助对象
政府助明工程救助对象的条件是:具有我市常住户口,经所在乡镇(街道)民政部门审核确定的“重点优抚对象、享受低保对象、低收入对象(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0%以内)”,且经乡镇(街道)残联初步审核确定的白内障患者。
二、活动时间
2016年3月—12月
三、定点机构
泰兴市人民医院
四、申报程序
1.符合条件对象自愿申报,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向所在乡镇(街道)残联提出申请,填写《泰兴市贫困白内障复明手术救助审批表》(附后)。
2.乡镇(街道)残联初审通过后,本人凭《泰兴市贫困白内障复明手术救助审批表》,每月1 -10日到泰兴市人民医院眼科(门诊部五楼)由医生进行免费术前筛查诊断并签字。
3.白内障助明工程定点机构医生诊断后,申报人直接将资料报送至市残联康复部(市鼓楼南路387号三楼)备档,同时,市残联开具《泰兴市贫困白内障复明手术救助转介单》。
4.手术时间由医院统一安排,当事人接到医院电话后凭转介单前往医院接受手术。
五、工作要求
请各乡镇(街道)残联认真做好宣传组织工作,认真排查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,确保政策宣传到位。严格执行救助对象初审工作要求,确保对象准确定位。积极主动为救助对象提供服务,确保此项工作稳妥高效落实。
市人医联系人:黄主任;联系电话:13951156010
附件:泰兴市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救助审批表
2016年3月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