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的位置:泰兴市残疾人联合会 >> 政策法规 >> 正文

关于开展2016年泰兴市政府助明工程的通知

来源:泰兴市残联 日期:2016-4-11 10:03:39 作者:泰兴市残联

泰残发〔201617

各乡镇(街道)残联:

为进一步巩固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市创建工作成果,为贫困家庭的白内障患者提供免费复明手术。经研究决定,今年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“2016年政府助明工程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救助对象

政府助明工程救助对象的条件是:具有我市常住户口,经所在乡镇(街道)民政部门审核确定的重点优抚对象、享受低保对象、低收入对象(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0%以内),且经乡镇(街道)残联初步审核确定的白内障患者。

二、活动时间

20163—12

三、定点机构

泰兴市人民医院

四、申报程序

1.符合条件对象自愿申报,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向所在乡镇(街道)残联提出申请,填写《泰兴市贫困白内障复明手术救助审批表》附后)。

2.乡镇(街道)残联初审通过后,本人凭《泰兴市贫困白内障复明手术救助审批表》,每月1 -10日到泰兴市人民医院眼科(门诊部五楼)由医生进行免费术前筛查诊断并签字。

3.白内障助明工程定点机构医生诊断后,申报人直接将资料报送至市残联康复部(市鼓楼南路387号三楼)备档,同时,市残联开具《泰兴市贫困白内障复明手术救助转介单》。

4.手术时间由医院统一安排,当事人接到医院电话后凭转介单前往医院接受手术。

五、工作要求

请各乡镇街道残联认真做好宣传组织工作,认真排查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,确保政策宣传到位。严格执行救助对象初审工作要求,确保对象准确定位。积极主动为救助对象提供服务,确保此项工作稳妥高效落实。

市人医联系人:黄主任;联系电话:13951156010

附件:泰兴市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救助审批表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泰兴市残疾人联合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637